本报讯 近年来,我市在全市县道中推广了“家庭联产承包”的管护新模式,着力解决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取得明显成效。
据统计,截止目前,我市共纳入地方管养公路3262公里,其中按行政等级分为地方管养省道189公里、县道463公里、乡道1671公里、村道939公里;按技术等级分:一级公路8公里、二级公路40公里、三级公路18公里、四级公路1944公里、等外公路1252公里;按路面状况分:沥青混凝土路面337公里、水泥混凝土路面755公里、未铺装路面2170公里。
养护体制改革后,我市农村公路管养分离较为彻底,养护施工实行社会化。由于农村公路点多、面广、线长、路面类型多、基础等级低,同时受养护资金少、利润低、项目地分散等因素的制约,养护企业和个人往往不愿把更多的精力放在农村公路养护上,养护工作受制于人的问题日益突出。资金方面,农村公路养护省级补助资金实行的仍然是2005年的标准,虽然市级财政配套资金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农村公路养护经费不足的困境,但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物价的上升、公路路面等级的提高和各地农村公路服役时间的增长,现行的养护资金标准已无法满足农村公路养护的需要。
“家庭联产承包”实施以来,按公路属地原则在公路所属乡镇人民政府进行公开竞标。符合准入条件的家庭、社会团体等均可参与竞标。将15-20公里公路定为一个标段,零星公路采用合并的方式组成一个标段,将以前3-4个人养护的里程交由一个家庭养护,将3-4个人领取的报酬改为一个家庭领取。根据该标段养护工作开展的难易程度及近几年的养护资金支出情况,市交通局确定合理的拦标价。竞标家庭根据实际填报“报价单”,最后按照合理低价法进行评标,确定中标人(家庭)。中标人(家庭)与市交通运输局签订养护承包合同,合同期原则上为3年。
长久以来,农村公路养护一直将人与路挂钩,采取“以人定路,以路套人”的责任制模式,由于养护工资低,往往出现“见路不见人、得过且过、临时突击”的现象。家庭承包模式以家庭为单位,解除了对个人的束缚,承包家庭可以自由安排人员、物资、设备开展公路养护工作,可以是丈夫、妻子上路养护,也可全家齐上阵,还可亲戚、朋友帮忙。同时,由于加大了养护里程,承包金大幅增长,加之刷漆、刷白等小修保养工程优先考虑该条道路的承包家庭,养护承包人的收入有了大幅提高,有的标段承包人员的收入甚至超过一名普通国家公职人员的工资,这样就极大地提高了养护家庭的积极性,增强了责任心,从而提高了上路率,部分农村公路甚至实现了“专职养护”。在考核体系上,采取“定时上路、集体作业、逐路推进、定额考核、多劳多得、不劳不得、考核评估、计量支付”的办法,严格执行质量考核并与承包金挂钩,从而有效地提高了养护承包家庭的积极性,为农村公路养护质量的提高奠定了基础。
家庭承包模式的高收入回报,保证了承包家庭高频率的出勤,使农村公路病害做到了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决策、及时处治,解决了以前兼职养护下公路病害发现不及时、养护不到位、病害扩大、投入成倍增加的窘境。由于较好地实施了日常养护和小修保养工作,使公路的较小病害得到及时有效的处治。同期与未开展“家庭联产承包”养护模式相比,每年用于较大病害处治的资金大幅下降,大约可节约33万元,有效促进了公路养护的良性循环。
“以前农村公路养护的用工形式均为公路沿线群众临时兼职养护,多为口头约定或聘请,无养护合同,用工不规范,常导致劳资纠纷”,交通局工作人员介绍说。家庭承包模式的出现,解决了通过签订养护承包合同,破除公路管理部门与养护家庭及其家庭成人员之间的用工和工资等关系,有效减少了劳资纠纷。
[杜加从 欧阳国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