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冲市2022年征兵公告
为全面做好我市2022年下半年征兵工作,现将有关政策公告如下:
兵役登记时间:1月1日-9月30日(女青年不需要进行兵役登记)。 男兵:下半年报名时间为2021年12月1日-2022年8月10日18时。 女兵:下半年报名时间为2022年7月1日-2022年8月10日24时。
根据国家教学体制特点和征兵工作实际,下半年征集的男青年以大学生为重点,突出大学毕业生,扩大职业院校高级技工、预备技师毕业生。少量征集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初中毕业生。适当征集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理工类大学生和专业技能人才优先。
下半年征集的女青年,主要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
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子女和兄弟姐妹,现役军人子女,在抢险救灾和灾区恢复重建中表现突出的优秀青年,抗疫一线医务人员及其子女,符合条件的优先批准入伍。少数民族居住集中地区应当多征集懂双语言、文化程度较高、综合素质好的少数民族青年入伍。
男青年:2022年12月31日前年满18至22周岁;普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高校毕业生,年满18-24周岁;研究生的征集年龄放宽至26周岁;初中毕业文化程度男青年不超过20周岁(非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应往届毕业生年满18-22周岁)。
女青年:2022年12月31日前年满18至22周岁。全日制研究生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放宽至26周岁。
政治条件和体格条件分别按照《军队征集和招录人员政治考核规定》《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及有关规定执行。
适龄青年应当在户籍所在地应征,经常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在同一省且取得当地居住证3年以上的,可以在经常居住地征集。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在校生可在学校所在地应征,也可在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应征。
应征公民经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合格并符合其他征集条件的,由征集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批准入伍时间,下半年为9月1日。新兵的军龄从批准入伍之日起算。义务兵服现役的期限为2年,服现役期间表现特别优秀的,经批准可以提前选改为军士。
1.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我省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按照上年度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0%确定,实行城乡统一标准。服役部队驻地在艰苦边远地区(对定向补入西藏、新疆等海拔3000米以上高原部队)的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标准提高到普通兵的1.2倍。家庭优待金每服役满6个月发放一次,不满6个月按6个月发放。每年“八一”建军节和春节前各发放一次。
2.大学生入伍奖励金:参军入伍大学生按规定享受优待政策,分省、市、县3级奖励。①省级层面:应(往)届毕业生(含上半年毕业班生)本科一次性奖励8000元,专科6000元,在校硕士研究生按本科生标准奖励,二次入伍人员一次性奖励4000元。②市级层面:在省级明确的奖励标准和范围基础上,保山市对从辖区内批准入伍的大学生新兵再进行奖励,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一次性奖励5000元,专科学历应(往)届毕业生奖励4000元,二次入伍人员奖励5000元。③县级层面:对从我市批准入伍的大学应(往)届毕业生,本科及以上学历一次性奖励12000元,专科毕业生奖励6000元。
3.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大学毕业生,国家对所交学费予以补偿;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含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国家实行学费减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
4.保山市定向招录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实施办法:①共享考录计划:每年设置一定数量的公务员招考职位,面向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招考,共享云南省“三支一扶”等面向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定向考录计划。②实行事业单位定向招聘:全市每年按当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数的5%,定向招聘退役3年内、在军队服役满2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③享受报考国有企业招聘加分优待: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在参加市、县(市、区)两级所属国有全资、独资企业公开招聘职工时,符合招聘条件的,给予笔试加10分的优待政策。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再加5分,累计加分不得超过15分。
(一)征接兵工作人员应当做到: 1.不准擅自放宽条件、降低标准,将不合格青年征入部队,或者随意增加条件、抬高标准,阻挠合格青年入伍。 2.不准索贿受贿、收受钱物,接受应征青年和家长宴请或者安排的娱乐、旅游等活动,不得违规向应征青年和家长收取费用。 3.不准单独走访、约见应征青年和家长,不得为应征青年打招呼说情,或者故意刁难、推诿拖延、人为设置障碍。 4.不准违规插手基层征兵工作,填写虚假信息或出具与事实不符的证明材料、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结论。 5.不准将政治考核表交应征青年和家长办理,或者要求提供规定以外的证明材料。 6.不准私自定兵,或者擅自更改公示内容、缩短公示时间;不得按亲疏分兵;对落选人员询问申诉不得简单粗暴回应。
(二)应征青年和家长应当自觉规范应征行为,做到: 1.应征过程中诚实守信,如实告知本人既往病史、手术史和有无家族遗传病史等,如实告知有无网投、网贷、网赌等行为,不得欺骗隐瞒或试图掩盖、蒙混过关。 2.不给征接兵工作人员送钱送物,不托关系找门路为参军打招呼和请吃吃请。 3.不虚报应征信息,不隐瞒影响参军的病史、身体疾患和违纪违法行为。 4.不在网络论坛等发表涉军敏感信息、传播涉军小道消息或不实信息。 5.遇有任何人以征兵名义索贿受贿,坚决抵制并及时向兵役机关举报。发现他人有虚报或隐瞒应征信息、违反廉洁征兵规定的,及时向兵役机关举报,兵役机关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6.发现应征青年和家长有主动行贿、虚报或隐瞒应征信息、泄漏涉军敏感信息或发表不实言论的,将取消青年入伍资格并追究当事人责任。
保山市咨询电话: 0875-2257032(2257039)
腾冲市咨询电话: 0875-5187470(2257210)
腾冲市监督电话: 0875-2257213
廉洁征兵监督举报电话: 0875-2257210
广大适龄青年朋友们,祖国在召唤你们,实现强军目标、建设世界一流军队需要你们,请立即行动起来,接受祖国挑选,让青春在军营绽放光彩,用热血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铸就辉煌!
特此公告
腾冲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2022年7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