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项目位于腾冲市中和镇闫家冲社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 4 号,2019.1.1)相关规定,我单位现对该项目进行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链接:链接:https://pan.baidu.com/s/1PJ_07FuhYicf1jumA2xVYA ;提取码:m1xw 如需查阅纸质报告书,请与我单位联系。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项目所在区当地民众。 四、公众建议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联 系 人:李劼 联系电话:19908755159 邮箱:276786545@qq.com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起止时间:自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截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