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民朋友: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爱国卫生工作的重要指示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的部署要求,经研究,决定按照“简便易行、方便群众、利于监督”的原则,设立群众监督建议与投诉举报平台,欢迎广大市民朋友积极来电来访进行投诉、建言献策,共同推进我市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各项工作走深走实。 一、群众监督建议与投诉举报平台 群众监督建议与投诉举报平台设在市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专项办) 投诉电话:0875—5131877 投诉邮箱:tcmlxczhb@163.com 投诉地址:腾冲市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巩固创文创卫成果推动美丽腾冲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卫健局四楼专项办) 二、群众监督建议与投诉举报平台受理时间 电话投诉和现场投诉:周一至周五(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00-11:30 下午:14:30-17:30 邮箱投诉:不限 三、群众监督建议与投诉举报平台受理范围 (一)对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巩固创文创卫成果推动美丽腾冲建设工作的建议和意见; (二)对建成区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城郊结合部,脏、乱、差等问题的投诉; (三)对洗手设施、洗手液、擦手纸、卫生厕所、垃圾桶、垃圾收集箱等公共设施的破坏行为的投诉; (四)对乱扔垃圾、不到指定点扔垃圾、不爱护公共卫生的不文明行为的投诉; (五)对中型餐馆、小型餐馆、食品摊贩、单位食堂脏乱等不达标事项的投诉; (六)对“常消毒”各项工作措施不达标或持续坚持不到位等事项的投诉; (七)对农贸市场“脏乱差”及不达标工作的投诉; (八)对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不认真落实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制度有关事项的投诉; (九)对环境卫生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十)对城市管理中占道经营,破坏园林绿化、公共设施,违规建筑、沿街标志、户外广告灯饰、小广告等违法行为的投诉; (十一)对腾越街道环境卫生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十二)对车辆乱停乱放,不执行“礼让行人”等不文明行为的投诉。 四、群众监督建议与投诉举报平台投诉办理程序 对受理的投诉举报问题,市专项办、市创文办、市创卫办将本着以人为本、服务第一、特事特办、快速高效的原则,做到来电登记严肃认真,办理工作客观公正,以最佳的结果答复群众。 (一)受理。接到群众投诉反映的问题,在投诉登记表上记录投诉人的姓名、工作单位或地址、联系电话和投诉内容、照片,做到语言文明、态度热情、受话耐心、记录详细、字迹清楚(坚持尊重意愿、严格保密原则)。 (二)办理和反馈。市专项办收到受理单或投诉后,在当天内提出拟办意见,填写移交处置单,转交给承办单位,承办单位原则在3-7个工作日内进行处理,处理完成后将处理情况当面或电话答复当事人,并在移交处置单上填写办理情况、时间、答复当事人情况等内容,反馈至市专项办。对不能立即办理的事项,要确定整改期限,落实相应措施,征得当事人的理解。 (三)督办。市专项办会不定期对承办单位的办结事项进行随机抽查,对办理情况得不到群众认可的,将撤回重办。对未按规定时间办理、反馈,又不及时说明原因的承办单位,根据情形报市纪委监委进行相应处理。 腾冲市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巩固创文创卫 成果推动美丽腾冲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9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