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荷花镇组织荷花市管所、派出所、卫生院、社保中心、猴桥镇烟草专卖所等部门联合开展了以“激发消费活力”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向来赶集消费的父老乡亲们宣传安全消费常识。
活动中,工作人员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向现场群众宣传讲解消费者的权利以及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时的解决办法;针对网络购物电信诈骗陷阱,向群众讲解了如何防范网上购物退款诈骗、低价购物诈骗以及二维码诈骗等知识,提醒消费者在网购时要增强防骗意识。 活动现场还设置咨询台,摆放了过期、三无食品、假冒香烟等样品,工作人员结合样品向群众生动讲解如何查看商品保质期、如何通过商品的包装、商标标识、标签标识等识别假冒伪劣商品,提醒消费者要尽量选择正规商超购买商品,一旦发现假冒伪劣商品要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进行举报。(杨舒娟) 编辑:申美玲 责任编辑:黄 晓 马 超 审校:杨焱淼、杨卓、杨光洁 值班编辑:沈祥贵 审核:杨先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