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腾冲市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件,两名男子在腾冲市多个社区安装开通宽带63条,并被电信诈骗人员利用宽带固定电话实施电信诈骗活动,涉案金额高达575万元。二人分别被法院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至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
案情简介: 2022年10月至2023年2月,被告人赵某某、彭某某伙同他人,为谋取非法利益,通过雇请他人,在腾冲市多个社区租用民房,利用他人身份办理固定电话宽带手机卡业务,并将固定电话提供给电信诈骗分子网络远程操控,为电信诈骗分子通过固话宽带打电话实施诈骗犯罪活动提供帮助。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 被告人赵某某、彭某某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为其犯罪提供通讯传输等帮助,二被告人涉案金额达575万元,行为均系情节严重,已触犯我国刑律,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根据二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以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近年来,国家严厉打击“两卡”犯罪初显成效,电诈分子难以通过手机卡实施诈骗,便开始玩出“新花样”,利用宽带固话实施诈骗行为。法官特别提醒,广大群众不要贪图小便宜,不出借身份信息为他人办理宽带固话,对于利用固定电话实施诈骗的情况,要提高警惕,不要轻信。(李维强) 编辑:申美玲 责任编辑:官智钦 姜吉辉 审校:杨焱淼、杨光洁、陈婧怡 值班编辑:黄荣华 审核:杨先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