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腾冲市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受到双方当事人的肯定,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
案情回顾:2020年,唐某向某金融有限公司(后称某公司)申请贷款,并签订了贷款合同。后该公司按合同约定向唐某发放贷款本金5598元,但唐某还款一部分后便未继续按约还款,某公司催收无果,遂向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并做出裁决:由唐某于本裁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某公司未偿还的贷款本金3425.93元及支付相应利息、罚息。 唐某迟迟未按照裁决履行相应还款义务,某公司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腾冲市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执行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唐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法律文书。随后,通过网络查控和传统查控发现唐某名下无可执行财产,且本人也下落不明,联系不上,案件一时陷入僵局。 执行法官经过多方实地走访,找到了唐某父母,将唐某未履行法律文书义务情况告知,并向其进行风险告知,释明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希望他们督促儿子履行债务。两位老人知悉情况后,表示并非不愿替唐某偿还该笔借款,但自己年事已高,每年只能靠种田和打零工维持生活,生活实在困难,希望执行干警能从中进行调处,得知这个情况后,一方面考虑到被执行人家庭的经济情况,另一方面为最大限度尽快兑现申请人的权益,执行干警联系了申请人,经过与申请人沟通,申请人主动提出愿意减少偿还金额。之后,被申请人父母当场向申请执行人微信转账,替唐某履行了还款义务。至此,此案彻底画上句号,顺利结案。(法院) 编辑:申美玲 责任编辑:赵雄 邹燮锦 审校:申美玲 陈婧怡 杨光洁 值班编辑:黄荣华 审核:杨先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