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品是万恶之首、社会毒瘤!容留他人吸毒就是养痈贻害!8月22日,腾冲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容留他人吸毒罪案件,并当庭宣判。 2023年5月23日晚,被告人王某的三名“毒友”携带着甲基苯丙胺,相约到王某家中吸食,王某返家发现后没有制止,并继续为吸毒者提供庇护,后四人被公安机关抓获。 腾冲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某容留他人吸食毒品,其行为已触犯我国刑律,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综合考虑其具有坦白、自愿认罪认罚的量刑情节,遂依法判处王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 所谓容留他人吸毒罪,是指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行为。具体而言是指允许他人在自己管理的场所吸食、注射毒品或者为他人吸食、注射毒品提供场所的行为。小编提醒广大群众,吸毒易成瘾,不要因一时“嗨”变成终身“悔”。容留他人吸毒更是助纣为虐,害人害己,千万不要存有侥幸心理。不管是主动提供或是被动提供,亦不论是有偿或者无偿,均涉嫌违法犯罪,将面临严厉的处罚。(吴丹丹) 编辑:杨青云 责任编辑:黄晓 申美玲 值班编辑:黄荣华 审核:王 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