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腾冲市按照先村(社区)党组织、后村(居)民委员会的顺序对220个村(社区)“两委”集中进行换届。 作为中央调整村(社区)“两委”任期后首次换届,腾冲市委政府高度重视,将本次村(社区)“两委”换届作为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党员干部、团结凝聚广大群众的过程,作为加强党的领导、发扬基层民主、弘扬法治精神的过程,作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净化基层政治生态和提升治理水平的过程,按照《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全省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的通知》《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全市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要求,周密部署,在本级财力吃紧的情况下,以“下定决心,再怎么困难也要夯实基层政权”的气魄,下大力气选优配强村(社区)“两委”成员,健全农村基层服务体系,夯实乡村治理基础,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接续乡村振兴、提升城乡治理能力,推动腾冲高质量跨越发展提供了坚强组织保证。 全市以“总量控制、交叉任职”为指导,积极探索基层干部职业化,在206个行政村、14个城市社区中实施村(社区)“两委”成员全部驻村,委员岗位补贴参照村(社区)副职标准执行。以2019年末村(社区)户籍人口为基准,全市2000人以下的行政村,村“两委”成员职数设6名;2000人(含2000人)至4000人的行政村,村“两委”成员职数设7名;4000人以上(含4000人)的行政村,村“两委”成员职数设8名;每个城市社区“两委”成员职数设9名。经过设置,驻村人员比上一届[每村(社区)平均按4人驻村来算],新增驻村委员669名,年增加投入2900余万(含代缴养老保险约522万元)。村(社区)“两委”成员实行分工负责制,科学设岗、合理定责、人岗相适、权责分明,从严加强管理,强化考核问责。同时,推广“缩面提标”做法,将村(社区)基层团干部、计育员、文化干事、殡葬信息员、社会救助协理员、人社金融协办员、妇联主席、社会化专管员和残疾人联络员等岗位职责,由村(社区)“两委”成员和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兼任,乡镇(街道)党(工)委负责管理,并会同上级主管部门开展年度履职考核。 在确定班子结构的基础上,明确新进村(社区)“两委”成员人选,一般应具有高中(中专)以上学历、年龄在50周岁以下;原则上每个村(社区)“两委”成员中至少有1名35岁以下的年轻干部;具备条件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副书记、村(居)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或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中至少有1名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干部,力争换届换出新血液、新面貌,实现年龄、学历“一降一升”。重视培养女干部,明确采取专职专选等办法,确保每个村(社区)“两委”成员中至少有1名妇女成员,保证村民委员会中妇女比例达到30%以上,村民委员会主任中妇女比例达到10%以上,社区居民委员会中妇女比例保持在50%左右。 同时,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明确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双高双强”选人标准和“两委”成员“双好双强”选人资格条件;列出换届人选资格条件负面清单,以保山市换届人选资格条件负面清单“五不准”“十不宜”为标准,从腾冲边境市的情况出发,将2015年“1.03”事件发生前存在偷渡、走私行为受到处罚并造成重大影响的,及2015年“1.03”事件后仍存在偷渡、走私行为受到处理或经群众举报查证属实的列入负面清单,制定出换届人选资格条件负面清单“五不准”“十一不宜”,从严把握人选准入条件,“下深水”选人,逐村(社区)分析研判、细致考察,严格资格条件审查,选优配强村(社区)“两委”成员,为振兴乡村注入“新鲜血液”,确保群众到村(社区)有人办事、办得了事。[尹礼俊] 编 辑:杨永明 责任编辑:申美玲 董正东 审 稿:郭黎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