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4日星期六,正值重阳节前夕,腾冲市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在局长寸待铝的带领下,前往腾冲市中和镇大村社区,成功化解了一起合同纠纷案。 2017年,中和镇大村社区村民委员会七个村民小组与瑞丽市兴凤老年城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了《腾冲市中和镇大村社区大村自然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项目投资合作协议》,由该公司对大村老年活动中心进行开发,后因资金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双方达成一致协议,由该公司支付七个村民小组预付款及赔偿金共80万元。此案进入执行程序后,因该公司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一时陷入僵局。当日,因得知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因其他事务来到中和镇,执行法官遂前往当地执行该案。 当日,在该村老年活动中心,执行法官对张某不履行法定义务的行为进行了严厉批评,并准备对其进行司法拘留。面对法官的批评教育,张某的态度逐渐转变,主动提出先将自己佩戴的金表进行抵债,并积极与朋友协商借款2万元,当场交给了七个村民小组。最终,在执行法官主持下,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张某写下还款保证书,并承诺将在年底将所欠款项全部支付完毕,案件终于取得进展。 [舒子桁] 编 辑:杨永明 责任编辑:申美玲 董正东 审 稿:沈祥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