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教育厅、保山市教体局、腾冲市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有关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工作的要求,为确保我市稳妥、有序、安全开学,腾冲市教育体育局协同市卫健局、市疾控中心,分组分类对全市中小学校园进行开学评估。 一是组建评估组。市教体局牵头,卫健局、疾控中心专家共同组成市评估组,制定评估工作方案,分批对市内各学校开学条件进行评估,形成评估报告报市政府判定,并报上级备案。 二是分级分类评估。非边境乡镇小学,由乡镇人民政府牵头逐校评估,提出评估意见,市评估组抽查2至3所学校,形成评估报告,报市人民政府判定;中学(含职校)由市评估组逐校实施评估,形成评估意见,报保山市人民政府判定;边境乡镇小学的评估,由市评估组根据实地检查,听取当地乡村意见,结合周边疫情防控形势,实事求是进行综合评估,形成评估报告,报市人民政府判定。 三是稳步有序开学。根据评估判定结果明确具体开学时间。达到开学要求的学校,中学从4月23日起高一、高二年级可以开学,5月6日起初一、初二、职校可以开学;小学从5月6日起四、五、六年级可以开学,5月11日起一、二、三年级可以开学。各学校接到市政府同意的评估判定结果后,方可开学;未接到评估判定结果前,不允许擅自开学;达不到开学条件的,暂缓开学。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开学时间另行通知。 各评估组以学校开学工作流程为主线,对照标准要求,结合疫情防控台账和防控措施布防,认真细致查看、询问每个环节的落实情况,形成评估报告报人民政府进行判定。教育是最大的民生事业,涉及千家万户,各级党委、政府、教育部门,都是实之又实、细之又细、慎之又慎。 [教体局] 编 辑:杨德芬 责任编辑:陆云晓 屈晓丽 审 稿:郭黎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