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冲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清明节期间火源管理的通告
为切实加强清明节期间林区草区火源管理,尽最大努力实现森林草原火灾零发生的目标,确保我市森林草原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市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实际,特通告如下: 一、我市清明节期间,继续实行上坟申报和限时上坟制度,望广大干部群众互相监督,自觉遵守。集中上坟时间为4月4日至4月12日。 二、各乡镇、各单位要严格执行《腾冲市人民政府2020年森林草原防火命令》的规定,清明节期间,加大野外火源管理巡护力度,要在主要入山路口、重点林区、草区、风景旅游区、坟地、公墓等重点部位增岗设卡。严禁上坟烧香、烧纸钱、点蜡烛、燃放鞭炮、燃放孔明灯。严格执行入山登记和火种暂缴制度,切实加强林区草区巡护。同时要加强中小学生、老年人和精神病人的监管力度,严防引发火灾。 三、各乡镇、各单位要切实做好宣传教育工作,认真开展“文明祭奠”的宣传,大力倡导文明祭奠,积极引导群众改变上坟习俗。 四、对违反本通告的,由有关执法部门依法予以严肃处理。对森林草原火灾肇事者,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特此通告
2020年3月25日
编辑:杨永明
责任编辑:杨焱淼 杜加从
审稿:郭黎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