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云南省腾冲市在推行河长制工作中,紧紧围绕“生态立市”的发展战略,坚持以组织保障为前提,以联合执法为手段,以专项整治为重点,狠抓水环境综合治理。坚持“引、截、治、疏、保、管”六字方针,科学谋划、因地制宜、综合治理、突出重点,全面推行水环境综合治理河长制工作机制,巩固提升水环境污染综合治理成果,不断改善水环境质量,确保水质明显改善,实现“水清、流畅、岸绿、景美”的目标,为美丽腾冲建设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腾冲市境内有龙川江、大盈江、槟榔江三条主要河流,总径流面积5686.7平方公里。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对水资源的无序开发带来的生态环境破坏问题日益突出,三条河流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2013年3月,腾冲县委、政府先行先试,印发了《腾冲县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并在18个乡镇所有河流范围内分级分段设立河长,将18个乡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任命为该乡镇的“河长”,与18个乡镇签订了年度水环境污染综合治理目标责任书,18位“河长”则与辖区合法企业负责人及村组“一把手”签订了责任书,建立了市、乡镇、村(社区)三级河长体系。
从2013年开始,腾冲市就注重对河流水质的监测工作,严格按照省、市《生态环境监测方案》要求,定期对全市重点流域国控、省控和市控断面地表水进行监测。对滇滩河流域重金属重点防控区7个市控点进行严格的监督性监测。加强饮用水源地监测工作,每季度开展一次61项饮用水常规监测项目分析,全面掌握全市重点流域、重金属防控区、饮用水源地水质的各项指标情况。
为认真落实“水十条”,扎实开展水环境综合整治,自2014年以来,腾冲市投资160万元建成了云南省首个县级排污视频监控平台,该在线监控平台对48家重点排污企业实行24小时视频监控管理,依据视频监控中心提供的证据,对8家企业进行了处罚;投资200余万元建成了全市水资源管理远程监控平台建设,对全市68个重点工业取水户取用水量实时监控,远程视频监控中心发挥的监控效果和震慑作用明显,为打好水环境综合整治持久战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撑。为形成水环境整治长效机制,市委、市政府抽调环保、水务、国土、林业、住建等部门组成水环境综合治理专项工作组,持续开展城市周边河流联合执法巡查工作,形成了水环境整治的长效机制,强化了对全市范围内非法采砂、挖沙及临河临江采石行为的打击力度。四年来,全市共取缔和关闭非法采砂点265个,非法采石点190个,解石场20个,非法选厂62个,废旧塑料回收加工厂3个,合法企业整改16家,市域范围内的河流水质得到了明显改善。
2016年1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根据中央和省市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的精神,截至目前,腾冲市已制定出台了《腾冲市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工作方案》,构建了市、乡(镇)、村三级河长体系;建立了监督考核体系;确定了2017年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的进度安排;明确了市级总河长、副总河长、总督查长和市级河流(水库)河长。在此基础上,全市18个乡镇的工作方案已经全部制定出台。完成了全市河湖库渠名录的填报工作,全市共涉及5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27条、50平方公里以下河流53条、湖泊1个、水库56座、沟渠13条。
腾冲市已完成了8个市级《河长工作手册》初稿的编制工作,12个乡镇的《河长工作手册》正在抓紧编制。
安装了龙川江、南底河、界头小江、明光河的部分河长公示牌,组建了河长制办公室,落实了工作经费。已完成了全市河道名录台账登录工作,对全市河流河段的基本情况和河段长设置情况全部纳入台账管理,以保护全市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为主要任务,在全市河库渠全面推行河长制,维护河流健康生命、实现河流功能永续利用。 [高登泽 张正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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