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腾冲市紧紧围绕“生态立市”的发展战略,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持续推进全市环保工作,大环保格局初见成效。
着力制度建设
深入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
完成《腾冲市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制”》、《腾冲市乡镇党委、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明确了各乡镇党委、政府及市级有关部门落实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上级关于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落实环境保护工作体制机制改革,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职责任务。积极配合上级及同级相关部门,认真按照《腾冲市深入推进城镇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镇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规定,切实开展执法职责和行政处罚权划转,理清了部门间的城镇执法职责。认真执行《腾冲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扎实开展水环境综合治理,对全市范围内挖山采砂、河道抽沙行为进行专项治理,共取缔和关闭非法采砂点220个,非法采石点190个,解石场20个,非法选厂62个,废旧塑料回收加工厂3个,合法企业整改16家,我市河流水质明显得到改善。
持续开展生态创建
生态文明建设取得重大突破
近年来,在市委、政府高度重视和各乡镇、各部门协作支持下,我市按照《腾冲生态市建设规划(2008—2020年)》,成立生态文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腾冲市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聘请省环境科学研究院提供技术支撑,健全组织领导和考核机制,层层落实创建工作任务,持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工作。2017年3月3日,我市正式获得“云南省生态文明市”命名。目前共创建国家级生态乡镇16个,占89%,获省级生态文明乡镇命名17个,占94%,提前完成了保山市委、政府下达的生态创建任务,成为保山生态创建先锋队,全省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2017年6月,我市按时启动《腾冲市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的编制,力争12月底前通过省环保厅技术审查。
强化环境监察监测
有效维护环境安全
建成全省首家县级视频监控平台。为创新环境监管手段,提高环境监管效率,腾冲市人民政府于2012年开始在环保局内建设云南省县级首个重点污染源、重点河流断面视频监控平台,累计投资200多万元,分两期设置监控摄像头48个,共对全市33家重点企业排污口、8个重点河流断面及3个石材加工片区实行全天24小时不间断在线视频监控。一旦发现违规排污,可调取视频资料,依法做出相应处罚。自视频监控平台建成以来,根据平台提供的监控视频资料证据,已有8家企业受到了相应处罚,监控效果和震慑作用相当明显。
提升环境监测能力,不断开拓监测工作领域。近年来,投资150万元在腾冲中心城区建成保山市第一个县级空气自动监测站,同时建成“噪声、PM2.5、PM10”监测点3个,“秸秆禁烧”监测点1个,并将相关视频数据接入视频监控平台,实现了监控平台共享,有效掌握城区大气及声环境质量。腾冲中心城区空气自动站于2015年11月8日开始试运行,2017年1月12日通过省级验收,每月编制空气质量监测月报﹙SO2、NO2、CO、O3、PM10、PM2.5六个空气污染因子监测﹚,为积极推进全域旅游战略、促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提供了良好的空气环境质量支撑。
抓实污染防治工作
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扎实开展传统村落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我市共有57个村落被列入中国传统村落名录,2014年第一批3个村已开工建设,2015年第一批和顺镇水碓村、固东镇和平村顺利村等8个项目,以及2015年第二批荷花镇羡多村、腾越镇油灯庄等28个项目正在建设,其中2015年第一批8个项目已基本完工,即将竣工验收。2015年第二批28个项目也正在施工过程中,部分项目已接近完工,预计全部工程将于2017年9月竣工。2016年第一、二批共计21个项目均已通过专家评审,正在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善,计划于今年雨季结束后进行招投标。多个传统村落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的推进落实,将成为推动全市“四清行动”的重要环境保护试点。
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我市自2012年起就持续开展“自燃式垃圾热解炉”的建设和运行维护,创建了农村生活垃圾收处“户集、村收村运、乡镇处理”的“明光模式”。到目前为止,已在明光、界头、滇滩等15个乡镇建成“自燃式垃圾热解炉”110座,正式投入运行106座,覆盖全市130多个行政村,日处理垃圾约300吨,大大缓解了农村垃圾难处理的问题。2016年,引进生活垃圾焚烧炉湿法尾气处理系统,在新华乡建设了试点,目前已开始试运行。 [钏有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