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腾冲市人民法院集中对3名“醉驾”缓刑人员发出了《交通文明劝导令》。责令3人在缓刑考验期内服从交警大队组织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劝导活动。
法庭内,在法官的指导下,3名缓刑人员签署了承诺书,表示将积极配合道路交通安全劝导工作,自觉履行义务,切实践行《交通文明劝导令》要求。随后,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工作人员组织开展了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劝导相关课程培训。 培训结束后,三名“醉驾”缓刑人员身穿劝导员服装,在民警带领下,对过往群众不按道行驶、未戴安全头盔、车辆乱停放等交通乱象耐心地进行劝导。同时,发放宣传单向广大群众宣传酒后驾车的危害性,变身“活教材”,让广大群众深刻认识到醉驾的危害性,自觉抵制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养成良好的出行习惯。 《交通文明劝导令》的实行,不仅让这些“醉驾”缓刑人员从参与劝导、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规中受到了教育;也通过他们“现身说法”,教育更多的人遵守交通法律法规,达到以案说法、以案促改、以案为鉴的交通安全宣传效果。 编辑:何晓萌 责任编辑:姜吉辉 赵雄 值班编辑:沈祥贵 审核:王 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