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腾冲法院公开审理并宣判了一起聚众斗殴案,被告人谢某某犯聚众斗殴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其他四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至三年二个月不等的刑罚。
公诉机关指控称,2022年6月25日,被告人谢某某与他人在腾冲市腾越街道一美食城门口发生口角,并相互撕打,之后对方受伤离开。因听说对方还要来找自己报复,谢某某遂让在场同伴邀约他人来帮忙打架。经邀约,谢某某等多人汇合后,与再次返回美食城的对方持械进行打斗,并致一人轻伤二级。
法院审理认为,谢某某与他人发生争执,之后纠集多人持械对他人进行殴打,致一人轻伤二级,谢某某等五名被告人的行为已触犯我国刑律,构成聚众斗殴罪,对五名被告人应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最终,法院结合案件事实及谢某某等人在共同犯罪中所起作用,对五人作出上述判决。[李维强]
编 辑:杨永明
责任编辑:屈晓丽 彭蕾
值班总编:黄荣华
审 核:王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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