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3日,云南省第十一届双拥模范命名表彰大会在昆明举行,命名表彰大会上,腾冲荣获双拥工作3个省级奖项,分别为:腾冲市被命名为云南省第十一届双拥模范城,蝉联云南省双拥模范城“四连冠”;腾冲市教体局被表彰为云南省第十一届爱国拥军模范单位,腾冲市退役军人局拥军优抚褒扬纪念股股长董国青被表彰为云南省第十一届爱国拥军模范个人。
本次表彰大会上,共有10个州(市)、50个县(市、区)获得“云南省双拥模范城(县)”称号,100个单位获得“云南省爱国拥军模范单位”称号,47个单位获得“云南省拥政爱民模范单位”称号,67名同志获得“云南省爱国拥军模范”称号,22名同志获得“云南省拥政爱民模范”称号。[董继香]
编 辑:杨永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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