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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直播出售花卉,直播间竟出现国家重点保护植物?11月14日,腾冲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件,三名被告人因非法采挖、收购、出售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出庭受审。
检察机关指控:2022年1月至3月期间,被告人小杨以非法采挖、收购等方式获取国家重点保护的兰科植物虎头兰、球花石斛、鼓槌石斛后,在其家中通过某直播平台进行直播销售,获取非法利益。至2022年3月8日被查获时止,在其家中现场查获尚未销售的野生兰科植物197丛,经聘请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腾冲分局鉴定,查获的197丛野生兰科植物中,有国家二级保护植物196丛(虎头兰53丛、鼓槌石斛41丛、球花石斛102丛),不纳入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耳唇兰1丛。2022年3月7日,被告老杨、老濮未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合伙在梁河县平山乡某山林非法采挖国家二级保护植物野生球花石斛36丛和野生鼓槌石斛27丛,共计涉嫌危害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63丛,并于采挖当日将采挖的球花石斛、鼓槌石斛出售给被告人小杨。
腾冲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小杨、老杨、老濮违反国家规定,非法采伐、出售重点保护植物,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已构成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依法应予惩处。鉴于三人案发后主动归案自首、自愿认罪认罚,可以减轻、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的犯罪情节、悔罪表现,并结合社区调查评估意见书,以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判处被告人小杨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分别判处被告人老杨、老濮拘役四个月,缓刑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吴丹丹]
编 辑:杨永明
责任编辑:屈晓丽 彭蕾
值班总编:黄荣华
审 核:王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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