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2日,腾冲市人民法院固东法庭走进腾冲市滇滩镇联族社区,公开开庭审理一起非法持有枪支案,并当庭宣判。50余名社区群众旁听了庭审。
2022年4月9日,滇滩派出所民警在被告人马某家中查获枪支1支、铅粒379粒和装铅粒的金属盒1个,经鉴定,该枪支认定为国产某品牌5.6毫米运动步枪。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马某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5.6毫米运动步枪1支,其行为已触犯我国刑律,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由于被告人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非法持有枪支的事实,且其认罪认罚,最终,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马某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扣押的步枪1支、铅粒379粒由扣押机关予以没收,扣押的金属盒1个,作为证据保存。当庭宣判后,被告人马某表示服判不上诉。
庭审结束后,审判法官结合案件的审理,从非法持有枪支、弹药对社会的危害角度出发,向旁听群众进行了普法宣传,引导村民遵纪守法,切勿因侥幸心理触碰法律的红线。此次巡回审理实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法官提醒:非法持有枪支的行为具有很大的潜在危险性和社会隐患性,直接影响社会安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我们国家有严格的枪支、弹药管理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都是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杨荣斐]
编 辑:杨永明
责任编辑:官智钦 姜吉辉
值班总编:黄荣华
审 核:王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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