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冲法院坚持司法为民理念,建立健全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紧盯诉源治理源头,将化解纠纷关口前移,邀请各种社会力量加入,让大部分纠纷止于“诉前”。2022年1至4月,腾冲法院新收诉讼案件3180件,较去年同期减少427件,下降幅度为11.84%,实现新收案件近五年来首次下降。
——强化组织领导,全方位构建衔接机制。坚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综治协调的原则,积极主动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积极发挥人民法院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的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推动在程序安排、效力确认、法律指导等方面与非诉讼解决方式有机衔接,通过与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群团组织统筹协调对接,形成相互衔接、良性互动的矛盾纠纷调处机制。2020年来,法院与60个单位及组织搭建了纠纷调解和衔接制度,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优势,多渠道化解矛盾纠纷,实现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行业调解的有机融合。
——加强诉前调解,多维度化解矛盾纠纷。将全市243个调解组织及3653名调解员纳入诉源治理体系,通过将案件委派给特邀调解员或调解组织进行诉前调解,尽可能将纠纷化解在诉前。收到材料后,法官对案件类型、法律关系、案件情况、证据材料等进行综合判断,认为该案法律关系明确、案件事实清楚,属于适宜调解的案件,即联系特邀调解员开展调解工作。在调解过程中,特邀调解员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引导双方当事人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逐步减少分歧并达成调解协议。经法院审查确认后,快速生成司法确认裁定书,就地化解矛盾。2022年1—4月,通过调解员成功调解案件794件,诉前调解效果明显。
——开展特色调解,高效率实现便民利民。设立特色调解工作室开展调解,2020年,法院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李承平调解室,由具有多年基层调解经验的李承平同志专门进行立案调解。2021年,选聘退休干警李红玲、马艳萍同志为特邀调解员进行诉前调解。对符合调解条件并同意进行调解的案件当事人,引导其到调解工作室进行调解。借助3位老法官经验丰富、责任心强、善做群众工作的优势,对案件简单、争议不大的案件先行调解,促使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并尽量做到当场履行。在减轻当事人诉累的同时,也节约了司法资源,缓解了法院的审判工作压力,快速化解了矛盾纠纷。2022年1—4月,3位老法官成功调解案件445件。[杨荣斐]
编 辑:杨永明
责任编辑:黄晓 申美玲
值班总编:沈祥贵
审 核:王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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