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0日,腾冲法院执行局执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保障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2018年8月1日,被告张某向原告尹某借款8000元,并出具欠条一份,承诺同年8月20日前归还。借款到期后,张某未按时还款,尹某多次找到张某要求其给付该笔借款,张某却以各种理由推脱,拒不还款。无奈之下,尹某一纸诉状,将张某起诉到腾冲法院。法院最终判决被告张某于2019年1月30日前偿还尹某借款8000元,但判决生效后,张某迟迟未履行还款义务,尹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受理后,执行法官与被执行人张某取得联系,将相关执行法律文书送达,办案人员通过网络查控和线下查控均未能查询到张某的可供执行财产,经实地调查、走访了解到张某一直在外务工不在家中,申请人也在外地,无法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和下落,后本案依法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并将张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
2021年10月20日下午,执行法官刚回到家中,就接到了申请人尹某的电话,称其了解到张某已从外地回到老家,现居住在租住的房子里。虽然已经下班,但执行法官顾不上吃饭休息,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线索,带领执行小组火速前往张某住处,果然在出租屋内找到了张某,并将其带至法院进行询问。执行法官耐心地对被执行人张某进行法律释明,劝告张某尽快履行义务,否则法院将强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最终迫于执行的强大威慑力,张某当场履行了赔偿义务,将欠款交到了申请人尹某手中。至此,该案件圆满执行完毕。[吴丹丹]
编 辑:杨永明
责任编辑:杨焱淼 杜加从
值班总编:黄荣华
审 核:王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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