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你好,我已经把钱凑够了,今天我来法院交最后一笔款……”10月12日,腾冲法院执行法官接到被执行人杨某来电。当天下午,杨某如约而至将钱交到执行法官手上,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得以成功执结。
2018年1月,刘某酒后驾驶小汽车发生车祸,将驾驶二轮摩托的赵某及乘客蒋某撞伤死亡,因其所驾汽车系从杨某的租赁公司租赁,且刘某系无证驾驶,经过法庭审理,认为杨某将车辆出租给无驾驶资格的刘某驾驶,存在审核不严的过错,应承担部分赔偿责任,最终判令杨某赔偿两名死者家属各项损失23万余元。
案件审理期间,杨某为积极筹措赔偿款,出售了名下两辆汽车,支付了10万元赔偿金,之后,杨某由于需偿还银行贷款,对剩余赔偿款无力支付,死者家属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执行期间,执行法官与杨某联系,向其告知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严重后果,杨某向法官表示愿意主动履行,但鉴于自己的经济状况,承诺分期履行。执行法官本着化解矛盾、案结事了的出发点,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并向申请人说明了杨某的实际困难。经过执行法官耐心细致的工作,申请人同意和杨某达成和解协议,杨某则表示自己一定会按时履行还款义务。于是,两年多来杨某一直按期还款,并最终按时还清。[李维强 黄灿文]
编 辑:杨永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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