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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4日,腾冲市腾越街道一名出租房主和一名承租人因未落实疫情防控相关要求,不主动落实承租人情况和报告疫区旅居史,双双受惩。
当天,腾越街道疫情防控措施监察和处理组工作人员在对一超市进行疫情防控落实情况检查时,发现一男子在扫码时扫出了黄码,引起了工作人员的高度警觉。
经现场询问核查,工作人员了解到蒋某某为瑞丽籍人员,长期租住在砚湖社区一出租房内。6月23日,蒋某某曾离开腾冲前往瑞丽、芒市,6月26日回到腾冲,未到社区进行报备,也未在“十户联组”群中进行报告。同时,在7月8日至9日腾越街道开展的全员核酸检测中,也未到检测点进行核酸检测。了解到情况后,经向腾冲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报告后,工作人员立即将蒋某某送往隔离点进行自费隔离。
随后,工作组到社区找到了蒋某某的房东李某。经了解,李某作为房东,未落实疫情防控责任,在对有瑞丽旅居史人员开展的排查中,未对本户承租人进行排查落实,也未告知承租人必须参与全员核酸检测,没有尽到出租房东对承租人的疫情防控责任。经对李某进行训诫谈话后,工作人员在该出租房门口张贴了红色警示牌,并将李某移交公安机关作进一步调查处理。[胡长娇]
编 辑:杨永明
责任编辑:黄晓 申美玲
总 编 辑:沈祥贵
审 核:王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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