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外上坟烧纸寄哀思,不料疏忽大意犯下失火罪!近日,固东镇的王某在给已故亲人上坟烧纸时,引发森林火灾。10月28日,经腾冲法院审理判决,被告人王某犯失火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两年。 2020年4月14日,被告人王某独自一人带着纸钱到固东镇小甸村电房林区,在其已故丈夫坟前焚烧纸钱后即返回家中,由于余火处理不善,至当天中午,余火引发了山林火灾,导致48户村民的山林不同程度受损。经林业工程技术人员现场调查测算,该起森林火灾过火面积301.25亩,直接经济损失314633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疏忽大意,在上坟烧纸时引发森林火灾,其行为已触犯我国刑律,构成失火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成立,考虑到被告人王某系年满七十五周岁的老人,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且其居住地所在社区亦愿意进行社区矫正,故法院依法决定对其从轻处罚并宣告缓刑。[吴丹丹] 编 辑:杨永明 责任编辑:申美玲 董正东 审 稿:沈祥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