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龚是重庆人,长期居住在腾冲市滇滩镇,因为做得一手漂亮的木匠活,虽然已经60多岁,但由于手艺精湛,不时有人找上门请他做活。不料想,在一次做活的过程中,老龚不慎从脚手架上摔落受伤。9月17日,在腾冲法院固东法庭的老法官钏祚能用心调解下,老龚的这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得到了妥善化解。 2018年9月,老龚经包工头朋友张某安排,到胡某家中为其进行装修,在装修过程中,不慎从脚手架上摔落。之后老龚到腾冲东方医院住院治疗23天,期间,张某为其支付了住院所需的费用。后经过司法鉴定,老龚的伤情构成十级伤残。为此,老龚于2020年8月起诉至法院,要求张某、胡某共同承担自己的损失。 腾冲法院固东法庭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钏祚能秉持调解优先、案结事了的理念,深入了解意外事故发生的前因后果和具体情况,并为双方详细计算损失费用,划分相应责任。在此前提下,经过钏法官一番促膝长谈、释法明理,双方在友好的氛围下达成了调解协议,确定由张某一次性赔偿老龚各项损失41000元,胡某一次性补偿老龚3000元,钱款当庭兑清,双方握手言和。[李维强] 编 辑:杨永明 责任编辑:黄 晓 刘正凡 审 稿:沈祥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