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1日,明光镇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补选人大代表工作圆满结束,本次补选人大代表工作依法按照程序在机关选区选举产生1名镇人大代表。 鉴于机关选区代表的出缺情况,经市人大常委会批准,镇党委研究决定,明光镇人大根据《选举法》、《组织法》规定,在需要增补的选区内,对缺额的人大代表进行补选。自5月初补选工作启动以来,镇人大对补选工作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机关选区根据法律规定程序,严格依法开展选民登记、张贴选民榜及补选公告,积极发动选民参与投票。[李诚成] 编 辑:杨永明 责任编辑: 龚祖金 赵雄 审 稿:郭黎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