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保障好困难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基本生活,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民政厅、云南省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发布通知,自2020年5月1日起,调整提高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享有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的残疾人,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50月提高到每人每月70元;享有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一级残疾人,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7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80元;享有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二级残疾人,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4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70元,截止2020年4月份,腾冲市累计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193.7万元,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的人次数为40423人次,预计5月提标后每月将新增支出24.56万元,提标后预计全年需发放资金796.42万元,调整标准后新增支出所需资金市财政纳入预算调整安排。[刘艳] 编辑:杨永明 责任编辑:陆云晓 屈晓丽 审稿:郭黎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