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8日,腾冲市卫计局综合监督执法所卫生监督员对猴桥镇某诊所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一位患者正在接受输液治疗,诊所医生杨某为该患者郭某开具的处方中含有白霉素、林可霉素、庆大霉素三种抗菌药物。
经执法人员现场调查核实,该诊所为未经卫生行政部门核准擅自使用抗菌药物开展静脉输注活动,医生杨某未取得抗菌药物处方权。以上行为违反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腾冲市卫计局综合监督执法所依法给予该诊所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3000元。
下步,执法人员将继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格控制抗菌药物输注,加强抗菌素使用管理,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依法开展诊疗活动,保障群众就医安全。 [李树梅]
值班总编:申美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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