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人难找、物难寻”一直困扰着人民法院执行工作,为破解这一难题,腾冲法院结合执行工作实际,制订并实施了执行悬赏制度,通过将悬赏公告实地张贴和电视播放的方式,敦促“老赖”主动履行义务,确保“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目标的顺利完成。 尹甲与尹乙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腾冲法院判令尹乙赔偿尹甲各项损失5万余元,判决书生效后,尹乙一直未赔偿。尹甲申请强制执行后,执行法官查询被执行人名下无相关财产信息,案件执行一时陷入僵局。 在得知法院有执行悬赏措施后,经尹甲申请,腾冲法院特地发布了悬赏公告,查找被执行人尹乙的行踪及财产线索,并依申请人承诺,如提供的财产线索使案件得以执行到位,法院将按照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5%给举报人奖励,并对举报人身份严格保密。 通过到尹乙居住地附近乡镇张贴悬赏公告,并在市电视台定期播出公告内容,尹乙拖欠赔偿款的“老赖”行为被广泛传播。最终,在公告发出10天后,得到消息的尹乙主动联系尹甲要求进行协商,在尹乙支付赔偿款后,该案得以执行完毕。[李维强] 责任编辑:杨永明(QQ15805446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