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财产难寻,腾冲法院法官驱车多次辗转,终于在德宏州盈江县查封被执行人的一片林权资产。然而,受市场行情因素影响,虽历经评估拍卖,但林权资产仍难以变现,申请人权益无法保障。为最大程度保证执行双方利益,实现案件案结事了,执行法官们不辞劳苦多次往返两地,想方设法做双方工作,最终成功实现了一批合同纠纷系列案件的和解。 刘某等13人与被执行人孙某的合同纠纷系列案中,刘某等人于2017年6月向腾冲法院申请执行。经过法院调查,孙某仅有存款数千元,离执行金额差距甚远,其名下虽有宾馆一幢,但早已抵押给他人,无法采取执行措施。为更确切的查证孙某名下可供执行财产,执行法官多次来到孙某的原籍地盈江县勐弄乡,并经现场勘查,成功查封了其名下一片林权资产。该林权资产经过鉴定机构评估后,按照流程在司法拍卖网上公开拍卖,然而,由于林权资产难以变现的特殊性,第一次拍卖以流拍告终。 按照法律程序,该林权资产第一次拍卖流拍后,将降价一定幅度再次拍卖,但显然,降价拍卖并不符合执行双方的共同权益。为敦促孙某正确面对法院执行,同时也为了维护申请人的合法利益,腾冲法院特地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在盈江县各个乡镇进行张贴,鼓励群众向法院提供孙某的行踪及财产线索。终于,广泛张贴的公告有了效果,7月31日,孙某委托其父亲等人来到法院,与刘某等人就该批系列案件进行协商。 最终,在执行法官的主持下,执行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孙某将该片林权资产作价15万元折抵债务后,现场再支付刘某等人现金2万元,并约定孙某于8月30日前将剩余7万元款项支付到位。至此,案件执行告一段落,执行法官们几个月的奔波总算得到了收获。[李维强] 责任编辑:杨永明(QQ15805446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