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腾冲市检察院受理了由市监察委员会移送审查起诉的尹某某贪污案,该案为腾冲市首例由监察委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的职务犯罪案件。该院采取积极措施,确保改革后与监察机关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工作的有效衔接: 一是早谋划早学习。早在今年年初,该院主动加强与监察委的业务沟通,积极探索建立协调机制,就案件的提前介入、移送程序、适用法律文书等方面的问题作了细致规划。同时迅速组织干警学习《监察法》及省、市院出台的相关衔接办法,就监察委员会的职责范围、工作程序等内容进行了重点学习,提升了检察官办理监察委改革后职务犯罪案件的理论基础。 二是受邀提前介入。在该案调查阶段,为保证案件的顺利衔接和办理质量,市监察委邀请该院提前介入此案。该院领导高度重视,随即选派办案经验丰富的员额检察官提前介入该案。检察官严格遵循依法、适度、高效的原则,在初步了解案情及证据收集情况后,就案件定性、调查方向、取证程序及法律适用等方面向监察委提出具体意见和建议,尽可能把问题解决在案件移送前,为监察委收集、固定证据提供法律支持,也为案件后续进入刑事诉讼奠定基础。 三是加强沟通衔接。鉴于该案是监察委首次移送案件至该院,在案件移送至该院后,案管部门对案卷移送时间、装订标准、封皮制作等内容与监察委细致沟通衔接,确保接收的案卷材料和法律文书齐备、规范,涉案财物与移送清单相符。该案当日受理,受理后案管部门立即将案件材料移送到公诉部门审查,确保案件依法顺利办理,发挥首案的标杆示范作用。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王成蕊] 责任编辑:杨永明(QQ15805446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