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缅甸发生了中国伐木工人被扣事件,其中,多数被扣工人为腾冲市边境乡镇务工人员,同时被扣的,还有大量的运输车辆及采伐设备。事件历经波折,最终工人们平安回国,但随之产生的一系列纠纷却余波未平,大量的劳务合同和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涌至法庭和乡镇调解组织,申请人蔡某等5人与被执行人赵某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便是其中之一。 蔡某等人受雇于赵某,为其到缅甸拉运木材,由于扣留事件的发生,蔡某的运输车辆丢失,其余4名工友也受到不同程度的财产损失。最终,案件经猴桥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并经腾冲法院猴桥法庭进行司法确认,赵某应赔付蔡某等人15万元。鉴于案件双方都是突发事件的受害者,赵某更是遭受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在执行过程中,法官通过给申请人做工作,也给赵某留出了充足的还款时间。但案件经过两次执行,赵某仍有4万元赔偿款未付,且因为其长期外出,不知下落,给执行工作带来了一定阻碍。 7月12日,经过对赵某的财产进行查询摸排,执行法官来到猴桥镇箐口村,准备对赵某的一批木材进行查封拍卖。正当法官依照执行程序处理财产之时,失踪已久的赵某意外出现,让案件有了一丝转机。法官抓住机会,适时向双方进行了说明:由于涉案财产拍卖耗时长、变现慢,且经过缴纳评估拍卖费用后,款项所剩无几,这对于执行双方来说,是不折不扣的“双输”格局。经过法官推心置腹的解释,执行双方都感受到了法官的一番苦心,最终,双方达成了和解,赵某找亲戚筹借得现金2.5万元,现场支付给了蔡某等人,执行多年的案件终于落下帷幕。[李维强] 责任编辑:杨永明(QQ15805446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