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情绪激动,法官如何采取安抚手段,打消其顾虑?加油站里四个油罐,30余吨油料,该采用何种手段进行存放才不留隐患?6月28日,腾冲法院执行干警冒着细雨来到腾冲市芒棒镇,对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案进行强制执行,最终不但妥善解决了问题,还让申请人与被执行人成功实现了和解。 朱某于2016年与某商贸公司签订合同,租赁该公司位于芒棒镇的加油站用于经营加油业务,后双方因合同纠纷诉至法院,经法院审理,判决解除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由朱某将加油站限期归还某商贸公司。判决生效后,朱某未按期履行义务,法院在下发执行通知书后,于28日组织干警进行强制执行。 当日,干警们抵达执行现场后,首先拉起警戒绳,对无关人员进行清理,并对被执行人朱某开始说服工作。一开始,朱某情绪激动,表示自己投资数十万元整改加油站,并且还有上百万元的赊购油款尚未收回,如果自己交还加油站一走了之,这些损失势必难以挽回。谈话中,朱某声称自己已经起诉,希望等官司有结果之后再执行该案。 面对朱某振振有辞的“说理”,法官先是耐心向其释法,说明案件审判与执行程序的差别,好不容易让朱某冷静下来后,法官又带领测量人员在朱某见证下对库存油料进行了检测,经检测,该加油站内还余下汽油、柴油等油料合计30余吨。鉴于油料系危险品,其存放有着严格的安全规定,为避免出现不必要的安全隐患,最终,在法官主持下,申请人与被执行人达成了和解协议:由法院对剩余油料进行封存,由朱某在一个月内将油料销售处理完毕,一个月后将加油站无条件交还某商贸公司。[李维强] 责任编辑:杨永明(QQ15805446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