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晚家中闯入不速之客,不但打砸财物还对自己动手,自己随手拿起木棍还击,却不想因为下手过重,将对方打成重伤,最终,自己被公诉机关以故意伤害罪起诉至法院。对于家住中和镇某村的张伟(化名)来说,这真是不折不扣的“人在家中坐,祸从天上来”。5月8日,腾冲法院刑事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了这起案件,并当庭进行了宣判。 原来,张勇(化名)曾与张伟的妹妹张萍(化名)谈恋爱,二人分手后,张勇认为是张伟从中作梗拆散了自己的感情,遂怀恨在心。2017年1月,张勇与朋友喝酒后拨打张萍的电话未果,便来到张伟家门口,将张伟的大门门板踢坏,从踢坏的门洞内进入张伟家中,与循声而出的张伟发生口角后,张勇拿起门板将张伟的摩托车头盔砸坏,并用手击打了张伟的左眼两拳。张伟当即拿起一根木棍还击,木棍打中张勇头部后,张勇受伤倒地,后被送往医院救治。 经过住院治疗11天后,张勇出院,经鉴定,张勇的伤情构成重伤二级。为此,公诉机关以张伟犯故意伤害罪向法院提起公诉。同时,张勇也向法院提起了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张伟赔偿医疗费等各种损失26万余元。开庭当日,经过当庭举证、质证和相互辩论,法庭确认了本案相关案件事实,并对该案进行了当庭宣判。法院认为,张勇酒后擅自闯入张伟住宅,对张伟的财物进行毁坏,并用拳头殴打张伟,其在整个案件中具有过错。张伟在避让中使用木棍将张勇打伤,系正当防卫超过必要的限度。于是,法院最终判决张伟免予刑事处罚,由张伟赔偿张勇各种损失一万九千余元。[李维强 李雪娇] 责任编辑:杨永明(QQ15805446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