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腾冲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成功调解一起自职工受伤至今已满四年的劳动争议案,随着该案件的处理结束,今年仲裁委已处理劳动争议10起,其中调解9起,裁决1起,调解裁决金额共32.67万元。 2018年4月25日,腾冲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开庭审理胡某工伤保险待遇争议一案,因腾冲市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副总李某未向仲裁委提交委托授权书,申请人不同意李某出庭参加庭审活动。鉴于胡某于2014年4月5日受伤至今已四年多的情况,在仲裁员的坚持下双方当事人同意当庭进行调解。经过两个多小时的协商双方意见达成一致,由腾冲市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于5月3日前一次性补偿给胡某7万元。为打消双方的顾虑,仲裁员让双方当事人当天签了字,到付款后再来领调解书。如一方反悔,到时就来领裁决书。5月3日下午,李某和胡某在支付了补偿金后,双方到仲裁委领取了仲裁调解书。[杨跃华] 责任编辑:杨永明(QQ15805446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