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子谎称能帮高考考生就读某大学,骗取一考生家长现金8万余元。日前,腾冲市人民法院以被告人李某犯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0元。 法院审理查明,2016年7月至9月期间,被害人张某某因其儿子杨某高考分数达不到大学录取分数线而欲就读云南某大学,其通过朋友李某某联系到李某甲托关系帮助杨某入读云南某大学,李某甲找到被告人李某,后被告人李某找到其在某大学工作的同学夏某某,在明知无法办理的情况下,被告人李某以托人找关系需要花钱为借口,通过李某甲先后向被害人张某某骗取人民币84000元。到案后,被告人已将所骗款项退还被害人。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触犯我国刑律,构成诈骗罪,应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鉴于被告人李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坦白,可从轻处罚;被告人李某已将涉案赃款退赔被害人,并取得被害人谅解,可酌定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作为高考落榜生的家长,能通过一定的渠道使自己的子女进入高校就读,其初衷无可厚非,但这必须是政策法规允许的渠道。现在社会上类似的骗局已发生多起,考生家长屡屡受骗上当。究其原因,主要是这些家长受了某些不良社会现象的影响,认为可以走“偏门”、走捷径即可达到实际上不可达到的目的。一年一度的高考即将到来,在此特别提醒广大考生及家长,切莫被“找关系能上大学”的谎言蒙骗,使犯罪分子有可乘之机,使自己造成不必要的损失。[李瑛] 责任编辑:杨永明(QQ15805446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