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腾冲市人民法院民一庭成功调解了一起共有物分割纠纷,当庭化解了双方矛盾,让双方握手言和,并督促被告于次日履行了兑现款。
原告朱某与被告金某、刘某系朋友关系,二被告在腾越镇天城社区麦子田小区有建设用地一宗,因资金短缺无法建房。2013年二被告与原告经过口头协商,合伙在该宗土地上建盖房屋一幢,2017年因棚改该幢房屋被政府征收,双方因补偿款分配问题未能协商一致,原告诉讼来院。
庭审中,双方当事人争议较为激烈。原告认为,当时被告以土地使用权出资,其以现金120万元出资,双方进行合伙,现房地产一并被征收,土地补偿款、房款、其他奖励及征收前的房屋租金也应一并分割;被告认为在建房过程中,其也出资了90多万,双方只是共同合伙建房,其并没有以土地使用权进行合伙,被告应分配的数额只是房屋款及附属实施的补偿款,土地补偿款是其祖遗的,不应一并分割。法官力劝双方要着眼长久,“唤醒”了他们的友情后,才开始为他们细细的算账,讲解相关的法律规定。通过承办法官长时间调解、疏导,双方幡然醒悟,终于达成调解协议,被告于庭审第二日全部履行了兑现款195万元。最后,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盛家润 杨庆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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