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3月28日,腾冲市公安局腾越派出所经周密调查取证,形成完整证据链条,成功以“零口供”将一名盗窃琥珀男子行政拘留。
当日9时许,腾越派出所接商贸城保安报称:其在商贸城抓到一个小偷。接报后,民警迅速处警,经了解得知:3月27日8时许,在商贸城内经营琥珀生意的缅甸籍客商翁某发现其柜台被盗了一块价值1200元的琥珀,并通过调取视频监控,发现琥珀是被一男子假装购物时盗窃。28日9时许,翁某又在商贸城发现该可疑男子,并伙同商贸城保安将该男子陈某抓获。
在民警的询问调查过程中,陈某百般抵赖,拒不承认。为维护法律尊严,依法惩处违法人员,还受害人一个公道,民警通过调取案发现场及周边监控视频,查清了案件事实,形成完整证据链,依法报请市局批准,给予陈某(男,34岁,贵州省威宁县人)处于行政拘留十一日的处罚。 [张若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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