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太感谢法官了,能够帮我们把这个麻烦圆满地解决了,不但让我们拿回了钱,也解开了亲戚间的’疙瘩’。”蒲川法庭办公室里,原告杨某的母亲彭某甲激动地对法官说道。
原来, 2012年原告杨某因交通事故致残, 2015年经法院调解,由保险公司支付杨某赔偿款400000元。在领取该款的时候,杨某及其母亲彭某甲办理委托手续由彭某乙代为领取,故保险公司直接将该款转入了彭某乙的银行账户中,后彭某乙拒绝将该款还给杨某。杨某遂诉至法院。
法官经过了解,原来彭某乙扣留该款并不是想据为己有,而是彭某乙之前为杨某垫付了部分医疗费及其他费用,其只是想拿回自己垫付的费用。但是由于在一些零碎的支出上没有发票收据等证据证明,导致双方无法进行结算,所以彭某乙才将此款暂扣。而原告则表示自己也同意支付彭某乙一部分费用,但是双方经过几次商量,总是无法达成协议,只好向法庭寻求帮助。
了解了案情,法官就有了解决案件的思路。在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时,法官向双方表示,杨某遇到困难的时候,彭某乙能够主动伸出援手,拿出自己的钱为杨某垫付费用,是值得赞扬的,杨某也应当感激彭某乙;杨某现在已身体残疾,加之家庭条件困难,作为姨妈的彭某乙也应当给予一定的帮助。本案既不能让做好事的彭某乙吃亏,也不能让杨某的权益受到侵害,这才是法律定纷止争的效果。在法官的居中调解下,双方最终达成了协议,被告彭某乙承诺在一定时间内返还原告杨某260000元。本案最终划上了圆满的句号,亲戚双方的关系重归于好。 [番广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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