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餐(饮)具集中消毒卫生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分别对2户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卫生质量管理体系建立健全情况,生产区环境卫生情况,生产设备日常管理情况,物料、仓储和运输管理情况,产品清洗、消毒情况和出厂质检情况等进行了全面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执法人员现场进行指导并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改正。每户随机抽取样品40份进行大肠菌群、沙门氏菌,游离性余氯、阴离子合成洗涤剂的检测,抽检结果出来后将及时通过腾冲卫生监督公众号和腾冲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郑加英] 编 辑:杨德芬 责任编辑:黄晓 申美玲 值班编辑:杨然 审核:王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