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腾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群众举报称,位于腾冲市团田乡的某餐馆存在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的行为。 执法人员接到投诉后立即展开行动,通过现场检查和询问,收集相关证据材料,形成环环相扣的证据链条,证实该餐馆存在向4名未成年人销售白酒一斤,香烟一包的违法事实。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九条之规定,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彩票或者兑付彩票奖金,该餐馆的行为已经涉嫌违反了该条规定,腾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依法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的决定。[市场监督管理局] 编 辑:杨德芬 责任编辑:黄晓 申美玲 值班总编:黄荣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