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投诉,刚买几天的新车就被卖车的挂花了”!近日,一中年男子怒气冲冲的跑到腾冲市场监督管理局腾越所进行投诉。 经调查了解,2022年5月4日,五合乡段师到某汽车销售公司,以50800元的价格购买电动车1辆,试车、验车后相当满意。5月16日将车辆交给汽车销售公司落户,第二天取车时,细心的段先生发现右观后镜的漆面乌黑,无光泽,仔细一看,有一块划痕,这让段先生怒火中烧,认为汽车销售商故意隐瞒车辆缺陷,要求重新更换车辆并退一赔三,商家不同意,双方发生争执。 经到公司实际了解,调看监控,发现公司员工小杨在停放车辆时,右侧观后镜不小心挂到墙边,自作聪明的小杨为不让人发现,自己用自喷漆进行遮掩。经过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一是更换同型号电动车一辆;二是补偿段先生1万元。退回的车辆及补偿款由公司小杨承担。[邵思江] 编 辑:杨德芬 责任编辑:官智钦 姜吉辉 值班总编:黄荣华 审核:王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