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严禁借党的二十大等严肃政治主题进行商业广告宣传,不得变相利用党和国家大政方针、党的二十大相关决议、党的二十大宣传报道、领导人讲话等内容进行商业广告宣传;禁止发布使用或者变相使用中国共产党党旗、党徽、国旗、国歌、国徽、军旗、军歌、军徽等内容的商业广告;禁止使用或者变相使用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或者形象发布商业广告;不得有宣扬恐怖主义、民族分裂主义、宗教极端思想,含有民族歧视、宗教歧视、性别歧视、地域歧视、职业歧视等危害意识形态安全、妨碍社会安定内容的商业广告宣传行为;不得有涉及敏感问题、宣扬错误政治理念、影响政治安全,以及歪曲党的历史或者宣扬历史虚无主义的商业广告宣传行为;禁止发布不规范使用地图等损害国家主权和国家尊严商业广告;不得发布各类卖惨、炫富、恶搞经典等利用低俗庸俗媚俗内容制造噱头、吸引眼球的恶俗广告;禁止发布含有淫秽、色情、暴力、赌博、迷信内容,以及各类含有“软色情”等内容的商业广告;不得发布含有“特供”“专供”“给领导干部送礼”等内容的商业广告。另外,未经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组委会、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或国际残奥委会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在商业广告中使用奥林匹克标志;不得利用冬奥会和冬残奥会有关元素发布商业广告,引人误认为与权利人之间有赞助或者其他支持关系,误导消费者;不得在商业广告中擅自使用国家队及其运动员、教练员等形象、名义或者借运动会报道、体育明星训练生活等变相发布商业广告。 截至目前,已立案查处1起使用或者变相使用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或者形象发布商业广告案件。[金明丽] 编 辑:杨德芬 责任编辑:杨焱淼 杜加从 值班总编:沈祥贵 审核:王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