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调查,建筑垃圾源自驻腾某单位装修项目。该项目建筑垃圾清运为装修公司承包给番某,番某又找到李某进行拉运清理。乡河长办和乡执法大队分别对装修公司、番某、李某根据法律法规进行依法处置,对公司及个人普及河长制及河道保护法律法规知识,并要求对河道内建筑垃圾在限期内进行全面清理,恢复原状。 截至目前,违法当事人已将所倾倒的垃圾进行了全面处理,恢复了原状。此次处罚结果震慑了违法倾倒垃圾的行为。下一步,清水乡将加大“巡河”频次和力度,以“零容忍”的工作态度处置违法倾倒建筑垃圾行为,全面推行河道管理常态化、长效化。 非法向河中倾倒垃圾,不仅影响河水水质,威胁生态环境安全,更是直接影响周边群众身体健康。在此,呼吁广大群众从自身做起,自觉遵守有关河道保护的法律法规,自觉保护水环境,节约水资源,全民监督,勇于制止、大胆举报破坏河道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为建设幸福清水贡献力量。[罗怡] 编 辑:杨德芬 责任编辑:黄晓 申美玲 值班总编:黄荣华 审核:王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