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至31日,云南省农业农村厅、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派评审组对腾冲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进行现场评审。依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评审细则》的要求,评审组认真对照文件要求,逐项检查,通过实地查看,现场试验,资料查询,现场提问等方式,最后评审组综合评定认为:腾冲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在法律地位及公正性、技术和管理人员、工作场所及环境、设备设施以及管理体系五大方面,基本符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 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 ;在机构与人员、质量体系、仪器设备、检测工作、记录与报告、设施与环境等6个方面,基本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评审细则》的要求,所申请的农产品蔬菜和水果中农药残留测定38项参数,除甲基异柳磷所使用检测方法不正确,不予确认外,其余37项参数均具备按相关技术标准进行检测的能力,予以通过 。 农检站“双认证”评审通过,标志着腾冲市在农产品检测领域方面取得重大突破,对今后农产品更有力监管奠定坚实的基础。[刘金珠] 编 辑:杨德芬 责任编辑:黄晓 申美玲 值班总编:黄荣华 审核:王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