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2日,腾冲法院执行局举行涉民生案款兑现会,现场为15名申请执行人发放执行案款42000余元。 2018年,被执行人董某雇佣杨某等15人为其从事搬运工作,工程结束后,董某未向众人支付工资。杨某等人多次索要无果后,将董某起诉至腾冲法院,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协议,董某应于2020年9月15日前支付杨某等15人的劳务费。由于董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规定的义务,2020年10月,杨某等人向腾冲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立即联系董某,并对其开展了线上线下的财产查控,得知董某涉及案件较多,多头举债,履行困难。考虑到这批案件涉及农民工的切身利益,且人数较多,承办法官多次做被执行人的思想工作,为其释法析理,讲明拒不履行支付义务要承担的法律后果。同时积极和申请执行人沟通,向其说明被执行人具体情况。最终,双方当事人经过协商约定由董某按时分期向法院汇款,待足额后由法院统一向申请人发放。 2021年6月22日,最后一笔款项汇入法院账户,承办法官第一时间将这些迟到了3年的劳务费发放到各位申请人手里,案件得以顺利执结。[吴丹丹] 编 辑:杨德芬 责任编辑:官智钦 陈娟 总 编 辑:沈祥贵 审核:王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