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摸排。对街天市场、水产品经营户、超市、餐馆等场所进行排查,严禁粘贴悬挂含有野生动物、江鱼等字样的招牌、广告、菜单,禁止加工、销售野生鱼类及来源不明或者无合法来源凭证的水产品。对辖区内的网店、网页进行排查,杜绝网络销售野生水生动物及发布野生动物相关内容广告。 政策宣传。开展长江流域禁渔政策宣传,严禁餐饮单位在餐饮场所内养殖、采购、烹制、销售长江渔类产品,坚决杜绝野味、长江流域野生鱼入店,督促水产品经营户做好索证索票,建立健全水产品进销货台账,严格落实进货查验要求,做到水产品来源可追溯。 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10人次,执法车辆5车次,检查辖区集镇街天3个次,超市3户次,水产品经营户2户次,向餐馆发放告知书40份,签订承诺书40份。[杨舒娟] 编 辑:杨德芬 责任编辑:官智钦 陈娟 总 编 辑:沈祥贵 审核:王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