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腾冲法院对受理的被告人段某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公益诉讼案进行公开开庭,并首次适用“3名法官+4名陪审员”的七人合议庭进行审理。 检察机关指控,2017年1月至2018年12月期间,被告人段某在明知国家禁止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情况下,以4450元的价钱分4次向4名缅甸籍男子收购新鲜熊掌3只,新鲜麂子肉86.5斤,加工后冰冻于自家饭店冷柜内。2019年5月9日,被公安机关查获。经鉴定,查获的疑似野生动物制品中3只疑似熊掌来源为食肉目熊科棕熊属黑熊,黑熊为国家II级保护野生动物,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附录II,价值24000元;305块疑似麂子干巴由于缺乏形态特征,无法进行准确的种属鉴定。因段某的行为破坏了生态环境和野生动物资源保护,检察机关在对其追究刑事责任的同时提起了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受理案件后,腾冲法院刑事审判庭依照程序随机抽取4名人民陪审员,与3名法官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案件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庭审中,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进行了充分的举证质证,合议庭根据野生动物公益诉讼的特点,将维护生物多样性和自然生态平衡等理念贯穿于整个审理过程,严格履行审判职权,除进行详细的法庭调查外,还充分听取了双方意见。经过庭审,段某与公诉机关就该案附带民事公益诉讼部分达成了调解,该案刑事部分将择期进行宣判。 《人民陪审员法》规定,根据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提起的公益诉讼案件,由人民陪审员和法官组成七人合议庭进行,此次庭审是该法出台后腾冲法院首次适用七人合议庭进行审理。人民陪审员参加七人合议庭审理案件,对事实认定,独立发表意见,并与法官共同表决,一方面,有利于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了解社情民意的优势,提高裁判的社会认可度;另一方面,对提升司法透明度、拓宽人民监督渠道、推动庭审实质化有着重要的意义。 [杨月星] 编辑:杨德芬 责任编辑:申美玲 董正东 审稿:郭黎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