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马站市场监管所立案查处一起销售食品标签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投诉案件。 3月26日,消费者张某某在马站乡某超市内购买了冷冻肉卷,到家后发现该食品包装标识不全,认为该产品存在问题,要求商家退还全部货款,商家以已拆袋为由未同意退款协商未果,消费者遂向马站市场监管所进行投诉。 接到投诉后,该所立即指派执法人员前往超市进行调查核实。经查,该超市销售的此款肉卷的确存在未标注成分或者配料、生产者的地址和联系方式、产品标准代号、生产许可证编号的情况,涉嫌经营标签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的违法行为。执法人员对该案进行了立案查处。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规定,该案适用《食品安全法》148条的规定对消费者进行赔偿,“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赔偿一千元”,4月22日,商家赔付消费者一千元。[潘晓媛] 编辑:杨德芬 责任编辑:黄晓 刘正凡 审稿:郭黎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