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腾冲市消费者协会腾越分会接到向女士的投诉,称其在某超市购买东西时,在收银台付款时营业员用糖果代替找零,消费者要求找零被工作人员拒绝说无零钱找补,消费者觉得商家做法不合理,遂进行投诉。 接到投诉后,腾越分会立即派出工作人员开展调查。经查,该超市确实存在用糖果代替找零的事实,调查人员已通知销售方立即停止的这种行为,超市当事人向投诉人进行了赔礼道歉。 此事虽小,但涉及面大,很多消费者没有意识到自已的权利受到侵害。此投诉中销售方自行用糖果代替零钱找零是一种变象的强制销售商品行为,已违返《消法》第二章第九条的规定,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销售方的这种行为应当立即停止,超市须履行到银行更换辅币找零的责任。[李杏玲] 责任编辑:杨德芬(QQ287884073) |